電機的維護
(1)為保證電池壽命,電池投入使用前應充足電,充電不足的電池不可使用。
(2)電池盡量避免過充和過放。電池過充和過放會嚴重影響電池性能和壽命。
(3)電池液孔塞和氣蓋應保持清潔,充電時取下或打開,充電完畢應裝上或閉合。電池表面、連接線及螺釘應保持清潔、干燥。如有硫酸,用棉紗蘸上堿液擦去,應注意不要讓堿液進入電池內。
(4)充電完成后,應檢查電池液位,及時補加蒸餾水以保持液面高度。正常情況下嚴禁補加稀硫酸。
(5)電池使用后,應及時充電,放置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6)充電時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嚴禁煙火。
(7)出現下列情況,電池需作均衡充電。
a、正常使用的電池每3個月充一次。
b、長時間擱置未使用的電池。
c、電池組中存在“落后電池”(落后電池是指充放電過程中電壓值低于其他電池或因故障檢修過的電池),此時均衡充電只對落后電池單獨進行。
(8)均衡充電辦法。
a、先進行普通充電。
b、充至充足電狀態時停充1小時,再用0.25I5充電1小時。
c、按b條重復數次直至充電機一合閘,電池內就有氣泡激烈發生時為止。
(9)電池不用時,貯存期滿一個月須按普通充電方法進行一次補充電。
(10)電池應避免陽光直射,離熱源距離不得少于2M。
(11)避免與任何液體和有害物質接觸,任何金屬雜質不得掉入電池內。